3月1日起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孙波)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3月1日起,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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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民规〔2021〕17号),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黑龙江
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2020年12月20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