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9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围绕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余个相关部门联合部署,从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改善跨境贸易整体服务环境、加强口岸跨境通关合作交流等五个方面推出二十七项细化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表示,近年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一系列硬招实招,推动我国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跨境贸易”指标全球排名由2017年第97位大幅提高到2019年的第56位,其中在进出口均为海运方式的经济体系中我们排名是全球第7位。
“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堵点’‘痛点’和‘难点’,亟须统筹推动解决。”黄冠胜强调。他指出,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和国铁集团等相关部门作了深入研究和措施细化,推出系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