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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大美丽”问政:
您好,咨询一下,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领取失业金年限怎么算?大庆市失业金领取一个月多少钱?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是失业保险基金交吗?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市民您好:1.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 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累计缴费满 1 年不 足 5 年的,每满 1 年领取 3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 5 年 不足 10 年的,第 5 年领取 14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 6 年起, 每满 1 年增加 1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 10 年以上的,第 10 年领取 20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 11 年起,每满 1 年增加 2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3.失业保险金标准: 市区1512元/月,四县1143元/月。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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