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 11月14日前不"自评"视为安全不达标

2022-11-11 08: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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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筑施工企业 市住建局喊你快办这件事

企业不“自评”视为安全不达标

11月14日前,须将相关自评材料报送至住建部门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注意了,市住建局正在“喊话”:请抓紧时间办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否则将会给企业添麻烦,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

具体涉及哪些企业?据介绍,全市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含当年没有承揽工程的企业)均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

据了解,企业自评材料及有关要求,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的通知》执行,考评细则可到“黑龙江建设网”上下载;同时,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情况表》时,请认真阅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送说明。

按照时间要求,在11月14日前,企业须将相关自评材料报送至辖区住建局。

如果不按照要求办理此项业务会有什么后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自评并将自评材料报送住建部门审核的,视为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慧呈

关键词: 安全生产 考评细则 建筑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