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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6日,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查处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范某扬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11月25日,大庆市让胡路区蓝湾华府对面燕都办公楼内居民范某扬明知其在封控区内,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翻墙外出前往龙新、东湖小区。11月25日,范某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导致与其接触人员被集中隔离,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范某扬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严格履行个人承诺;要审慎出行,非必要不出行;居家管控期间不外出、不会客、不聚餐。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公安机关正告存有侥幸心理人员,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