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所提高
市外转诊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为此很多市民关心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所提高。
(相关资料图)
其中,成年居民在市外转诊住院报销比例由48%提高到55%,市内三级医院由58%提高到65%、二级医院由75%提高到80%、一级医院由80%提高82%、乡镇社区医院报销比例90%。
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有条件的居民还可同时参加“龙江惠民保”,报销待遇更有保障。
另外,增加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等5种门诊特殊治疗疾病,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由60%调整为按相应的住院比例报销。
经认定的普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取消起付线,年定额由300元、500元分别提高到400元、600元,同时患有两病待遇可同时享受。
再次提醒:一般参保人员在12月28日前缴费的,享受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医保待遇;出生90天内(含90天)的新生儿,在12月28日前参保缴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保费,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大学生按学制一次性缴齐大学期间保费,待遇从入学之日享受到毕业当年年底。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12月28日截止;2023年1月1日后缴费的,有90天待遇等待期,即缴费90天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如在这90天内发生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全部承担。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普通居民每人每年380元;重残人员、优抚对象、市政退养家属每人每年152元。
已参保人员可直接缴费,新参保人员可到就近社区、村屯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
具体关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医保服务”自助缴费。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