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资料图)
快递“小哥”
外卖“小哥”
为了多跑单
没日没夜地奔波在街头巷尾
但赚钱归赚钱
安全还得放在第一位!
这不
两个同行在路上撞上了
车辆受损不说
一方人员还被撞伤
由于索赔数额出现分歧
双方闹到了法院!
12月4日,记者从龙凤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了这起案件。
狭路相逢车碰车
原告小刘是一名外卖“小哥”,被告小方是一名快递转送员,两个人属于一个行业。
前不久,龙凤区人民法院张迪法官突然接到外卖“小哥”小刘的电话,他说:“张法官,发生交通事故后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工作了,我是送外卖的,不工作就没有收入,我想问问案子啥时候开庭。”
打来电话的男子小刘,11月初驾驶小型面包车在路上转弯时,与小方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双方车辆受损,小方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救治。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刘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方负次要责任,小方要求小刘赔偿自己因涉案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车辆维修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共计8400元。
因双方在赔偿意见上难以达成一致,小刘将小方诉至龙凤区人民法院。
法官庭审作调解
庭审过程中,小刘说小方陈述的内容自己都认可,但是他要求赔偿的误工费太高了,自己无法接受。
听了小刘的话小方说,他要求赔偿的费用都是仔细算过的,也没多要。就这样,因赔偿费用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陷入僵持状态。
这种情况下,张迪站在双方角度释法析理,分别向双方讲述了利弊关系。
“小方,你的要求能不能降点?小刘的车也受损了,修车也是一笔费用,小刘也不再主张你承担这笔费用了,希望你可以考虑一下。”
“小刘,毕竟责任在你,小方受伤了没少遭罪。”
就这样,在张迪耐心地调解下,小刘、小方终于各退一步,达成了赔偿意见:11月21日前,小刘一次性赔偿小方5500元,小刘针对涉案事故放弃向小方主张赔偿的权利。
在法官的见证下,两个人达成了谅解。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小方已经收到赔偿款。
法官提醒:切勿无视交通法规
张迪法官表示,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无视交通法规,或逆行、或闯红灯、或驶入机动车道,殊不知危险往往就此产生。
很多外卖人员随时使用手机抢单、接单,需要打电话确认送货地点,因此一边使用手机一边骑车也成了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官提醒外卖、快递人员:切勿无视交通法规,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规定的车道上行驶;驾驶时集中注意力,按照信号灯和交通符号标线指示行驶。
行驶中如果需要接打电话、查询地点,一定要在安全地方停车后再进行。
同时也希望订外卖等快递的市民,多一份谅解和耐心,尽量不要打电话催单。
更希望外卖员、快递员所在的公司,加强对员工的交通知识培训、监督,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文中小刘、小方为化名)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琳 图片由法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