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1.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高风险区要“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3.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4.高风险职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可根据防疫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抗原检测频次。
5.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的外来人员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6.外地抵(返)庆人员不需报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五天四检”,不再赋码并限制其进入公共场所。
7.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8.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9.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10.出院(舱)人员,原则上不再管理,但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病情加重的应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11.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12.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五、优化学校疫情防控
13.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4.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坚持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优化接种服务,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以上要求,即日起执行。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