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2022-12-22 16:24:52

定金与订金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的后果,订金仅可作为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买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交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如果买卖双方在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不具有强制性

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

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4、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具有很大的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购房定金合同怎么写?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预购《XX》(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XX),土地证: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2、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乙方采取XX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万,尾款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个月内付清。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XX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XX天,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5、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6、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见证方(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签章):

X年X月X日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1、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

2、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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