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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 时间的过客“问政:
如果大庆唯一住房卖了,在没有房子情况下。原来居民户口是否需要办理集体户?有时间请回复,谢谢。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您好,如大庆唯一的住房卖掉后,可根据本人需求,把户口迁到实际居住辖区集体户上。具体事宜请咨询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政务大厅,或拨打市局户籍咨询电话:0459-6363365,详细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予以答复。感谢您的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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