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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格调整公告
根据出租汽车运营成本逐年升高的实际,依大庆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行业工会申请,按照《关于大庆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通知》(庆发改联规〔2019〕1号)确定的运价起步价调整原则,自2023年1月14日0时起,对大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调20%,由6元调整为7.2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同步调整。
特此公告。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9日
关键词: 出租汽车 交通运输局 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