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市民出租闲置车赔了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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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私家车租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免赔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快速发展,有些市民看好了这个市场,将自家闲置的车辆挂靠到租赁公司赚钱。实际上,这其中存在很多风险。
近日,有读者反映,他家的车挂靠到一家租赁公司租了出去,租车人开车途中发生了车祸,车辆损毁严重。事故发生后,多方“弃管”,只能自掏腰包维修。
闲置车出租赚钱
从10多万元的“平民车”到上百万的豪车,市民都能在市场上租到,或商用,或家用,极为方便。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结婚时,家中买了两辆车,但由于他和爱人在一个单位上班,每天出门只开一辆车。有一辆奥迪A6长期停在车库里,不仅使用率低,还要定期保养、购买保险等。
后来,张先生想将这辆车卖掉,跟朋友说起此事时,朋友给他支招,可以将不常用的车挂靠到租赁公司,每天能赚200元,一个月下来将近6000元,不仅解决了养车的费用,一年下来还有不少收入。
张先生一听,感觉这个主意不错。
俩月赚了4000多
张先生开始四处打听可以挂靠的租车公司,这一问发现大多数公司都可以。为了保证安全,他选择将车挂靠到朋友介绍的齐某处。
张先生告诉记者,挂靠的程序很简单,双方也没有签合同,只是按对方的要求在车上安装了一个GPS定位器,自己能随时了解车辆的行驶情况。
至于租车的收益,张先生称,租车公司会扣除一定的保管费,自己一天能到手的是200余元。
张先生最终敲定,将车留在了这家租车公司。
张先生将车出租的第一个月收入了2000多元,第二个月也大致相当。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市场相对比较冷淡,能有这样的收益已经很不错了。张先生也比较满意,总比放在车库落灰强。
发生车祸保险不赔
就在张先生坐享收益时,意外发生了。
据了解,元旦当天晚上8点多,张先生正和家人在外聚餐,突然接到电话,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租车人撞毁了10余米长的护栏,车辆损毁较为严重,没有人员受伤。同时,工作人员还告诉张先生,他需要找保险公司来理赔。
随后,张先生便立即赶到了现场,第一时间报了警,并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护栏的维修费用,由他和租车人各自承担了一半。
最令张先生头疼的是,车的维修需要近5万元。而保险公司认为他的车改变了使用用途,且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变更手续,不予理赔。
而租车公司表示,公司的车在租车中发生车祸,如果租车人不存在违法行为,车辆维修都是由保险公司理赔,他们作为中介只是代为保管车辆,不承担维修的责任。
无奈的张先生只得自己先支付了高额的维修费用。
租车公司均“免责”
在58同城上能查找到我市有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记者以有车要挂靠为名与多家租赁公司取得联系。大多数公司均表示可以挂靠私家车,如果是奥迪A6的话,每租一天扣除保管费后车主可以拿到200余元。
但同时,这些租车公司也表示,车辆在出租过程中,会出现租车人将车开跑不还或是抵赖不给钱的情况,他们对此概不负责,事后需要车主自己去维权。
私改用途无保障
那么,私家车是否可以挂靠到租车公司?存在哪些风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
秦律师表示,私家车挂靠到租赁公司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私家车更不允许挂靠汽车租赁公司承担租赁业务,私家车租赁赚钱的方式涉险非法营运。
同时,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车主将车辆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车主若没有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并且没有办理变更手续和增加保费,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届时车主和租车人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秦律师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拒赔既有法律依据又有合同依据。《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双方签订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在保险期间内机动车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该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文/摄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