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授权后可以使用

2023-01-11 11:35:36

近日网友“大庆球迷”问政:

官方已经通知,2023年1月1日开始,大庆市职工医疗卡家人可以共用,我1月10日来大庆市人民医院南院领孩子看病,告诉我用不了,不知道为什么,官方公告已经出了,已经具有法律效应,为什么用不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需要登录“大庆医保”或“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授权后可以使用。

二、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原因,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目前还无法使用,省局医保信息系统正在加班加点测试,很快就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三、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授权其子女(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只有在以下情况才能使用:

1.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不限级别)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起付线以下费用、超限价费用、丙类费用。

2.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门慢特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起付线以下费用、超限价费用、丙类费用。

3.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购买门慢特病药品个人自付费用。

4.如果授权给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直系亲属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则无上述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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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机构 医疗费用 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