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依据《大庆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庆退役军人规〔2020〕1号)要求,现将军人随军家属安置计划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月12日至16日)。
(相关资料图)
公示期间,对拟安置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的,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59-6295117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
邮政编码:163002
大庆市随军家属安置计划表
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