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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8日开始,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那么,政策调整后,是否意味着防控力度的降低?今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是什么?日前,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医师张聪聪做客《对话大庆》全媒体访谈节目,针对市民关注的“乙类乙管”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主持人:为什么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张聪聪:当前,人类对于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基础。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得到普及;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四是我国已具备包括中药、西药在内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生产和供给能力;五是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渐提高。
主持人:“乙类甲管”与“乙类乙管”有何不同?张聪聪: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在报告时限方面,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两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对“乙类乙管”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在隔离措施方面,“乙类甲管”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乙类乙管”传染病根据病情需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在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在交通卫生检疫方面,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乙类乙管”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
主持人:实行“乙类乙管”后,是否意味着放松管理?张聪聪:调整为“乙类乙管”是一种依法、科学、有序的动态调整,不是完全放开不管,调整目的是更精准更科学地防控疫情,更有效地利用相关资源平衡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始终秉承的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能理解为放任不管。
主持人:政策调整之后,我们今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是什么?张聪聪:当前,我们需将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工作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特别需要关注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的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病亡。
主持人:调整为“乙类乙管”后,该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如何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张聪聪:首先,要加强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倡导大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平和心态和乐观心情。第二是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统筹配置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分级分类诊疗机制。三是加强药物供应保障,通过各种途径及方式,满足居民购药用药需求。
主持人:政策调整后,如何有效地保护老年人、孕妇、儿童等脆弱人群?张聪聪:一是老年人、严重基础病患者、孕妇、儿童等脆弱群体首先要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常通风、避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等。二是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应当尽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三是尽可能减少感染机会,若家庭同住人员中有感染者,居家治疗期间可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内,避免与相关人员接触。四是社区要摸清脆弱人群底数,关注相关人员用药及治疗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主持人:是否有可能再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降至丙类传染病?从乙类降至丙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张聪聪:是否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丙类传染病,取决于它的危害程度,需要持续监测疾病发病情况和病毒变异情况,有了充分依据后,经过科学评估,再考虑是否从乙类调整至丙类。一般来说,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病毒毒株较为稳定,毒力致病力最好能进一步降低;二是对疾病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预防和治疗手段更加成熟;三是群众对疾病风险有更为充分的认知,个人防护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尚需一定时间去观察研究,积累更多科学数据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