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的通告

2023-02-01 15:44:55


(资料图片)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的通告

我市空气质量已持续转好,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解除预警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2月1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

特此通告。

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关键词: 应急预案 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