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调整后不同人群如何备案?报销比例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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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市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今年1月,我市对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那么,调整了哪些方面?调整后不同人群如何备案?不同备案方式报销比例有何区别?
2月1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对近期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备案方式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两大类
首先,是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的调整。
调整后备案人群范围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一类为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其次,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其中,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对就医地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为6个月;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取消和变更,可以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期间回我市就医,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临时外出就医可“自主备案”
没有长期在异地居住,未办转诊,也不是急诊,在异地有就诊需要咋办?
为了解决临时外出异地就医报销不便捷的问题,避免参保人员“来回跑腿”,市医保局推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主转诊备案新政策,让自行前往外地就医住院的参保人员,也能在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不符合我市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条件、未经转诊且非急诊就医的自行前往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参保人员,在办理自主转诊备案后,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住院费用按照我市同级别医院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结算。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直接在手机端办理“自主备案”。
三种备案方式选择其一:关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服务大厅”-“异地备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关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异地备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后,可以在“备案查询”-“转诊转院”中查到备案信息,并可以点击“申请撤销”,进行临时外出备案信息的撤销。
注意: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前应先备案,并且备案开始日期一定要选在住院日期前,否则无法直接结算,还要选择好“就医地”,也就是准备就诊医院所在的城市,否则无法提交备案。
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此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急诊就医和转院备案的人员,不要申请此类备案,不然会造成报销比例下降。
执行就医地目录范围
除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主备案”,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该如何备案?享受的报销待遇有啥变化?
首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医疗费用按照市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执行就医地目录范围。
以上人员可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服务大厅”-“热门服务”中选择“异地备案”,按照提示上传居住证明等材料、申请备案,符合备案要求的,两到三个工作日即可审批完成。
其次,异地转诊就医人员,需要到我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进行办理。目前,市区内有办理转院备案权限的医院有大庆油田总医院、大庆龙南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中医医院、大庆市第四医院、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庆市第二医院、大庆市第三医院,四县可以到县、中两院办理转诊登记备案。
异地报销比例看清楚
经转诊备案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异地急诊住院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级别,相应下调10个百分点。
原有政策的转诊和未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是以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基础,进行了相应的下调,但此次新政策执行后,就是按照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级别医保支付比例为基础下调,也就是在市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
另外,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且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级别,相应下调20个百分点。
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