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向市民发出警示
(资料图)
春季耕种,请远离罂粟
切莫以身试法
种植罂粟违法,一株也不行
远离罂粟,请认清它的样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但总有部分人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少量种植一些罂粟没事,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据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介绍,近些年,他们严查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屡屡有人以身试法。
“食用罂粟壳会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对此,民警提醒: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种植、贩卖、食用罂粟均是违法行为,哪怕一株也不行!
发现违法行为,速打110举报
罂粟壳外观为枣核形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市民如发现有人种植、销售罂粟,一定要及时拨打110举报。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