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上车前,巩明阳请其吃饺子
一女子曾通过人才引进政策
来到我市工作,
(相关资料图)
并居住在我市一小区的公租房
合同到期后
女子不但没有续交租金
反而“凭空消失”
出租方将女子告到法院,
法院判令女子归还公租房
并缴清房租
女子却不执行
为此
出租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最终房屋成功腾退
2月22日,记者从龙凤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了案件的全过程。
张某住进公租房后,与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租金8000元,另附押金2000元。
2021年8月20日,租赁期限界满,张某没有续交租金,该公司通过张某事先预留的电话、微信等各种联络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将张某诉至龙凤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令张某归还公租房并缴清房租,但张某拒不执行。随后,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巩明阳不断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希望其能配合法院将公租房内的个人物品搬离,但一直未能成功联络到张某本人。
由于公租房内张某个人物品较多,在无法与张某取得联络的情况下,房屋腾退工作一直难以开展。为尽快腾退房屋,执行法官巩明阳通过多方询问,终于联络到了张某远在外地的母亲宋某,并表示希望其能够配合法院到张某公租房内将其个人物品搬离,但宋某却以年事已高、路途远等理由一直拒绝来庆。
直至今年2月份,宋某终于决定抵庆配合法院的腾房工作,并说出实情。原来张某在精神上有轻度抑郁的症状,已经无法正常工作,宋某便从每月退休金中转3000元到女儿张某的账户,用于维持她的正常生活。
得知这一情况后,巩明阳决定亲自去车站接宋某,协助宋某将张某物品整理打包,并与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和物流公司沟通。最终,物流公司同意为宋某减免部分物流费用,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也表示体谅张某的实际情况,同意放弃部分租赁费用和水电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2月10日,张某的所有个人物品装上物流公司车辆后,在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物流公司、执行法院以及被执行人家属的见证下,巩明阳将该房屋交付大庆市居住区整理有限公司。至此,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巩明阳将送宋某送到车站
在宋某离开大庆时,巩明阳将宋某送到大庆西站。不仅为老人买了路上吃的食品,还在发车前请老人家吃了一顿热乎乎的饺子。2月20日,宋某拨通了巩明阳的电话,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感谢之情。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琳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