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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探索网格实体化建设,延伸服务群众“触角”
我市已设立“网格驿站”3333个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徐卫)为完善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筑牢网格化服务基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市综治中心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有效延伸服务群众“阵地”和“触角”,探索在全市推广建立“网格驿站”。记者从市综治中心获悉,经过前期探索和阶段性建设,目前,我市已经建设“网格驿站”3333个,得到了网格员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网格驿站”既是群众家门口的“便利站”,实现服务零距离,也是网格员日常的歇脚处,是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的联络点。开展“网格驿站”建设,是我市网格工作的首创,是基于网格化工作实践进行的积极探索,已成为我市网格实体化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网格驿站”建设,切实把好事做好、把探索做实,市综治中心近日印发了《“网格驿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简称《规范》),从“网格驿站”的设置原则、基本标准、具备条件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按照《规范》要求,各县(区)积极推进“网格驿站”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参照《规范》中明确的“距离村(居)委会步行路程超过1公里”的设置原则,各县(区)结合网格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网格驿站”设置数量的核定和设置工作。从“网格驿站”核定率来看,全市4880个综合网格核定应设置“网格驿站”3259个,核定率为66.78%。从实际设置情况看,目前,各县(区)实际设立“网格驿站”3333个,实际设置率达102%,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各县(区)“网格驿站”设置率都达到100%,两个区的实际设置数量还远远高于核定数量,其中,萨尔图区设置率达156%,红岗区设置率达142%。
市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县(区)“网格驿站”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按照《规范》要求,将着重在发挥“网格驿站”的功能和作用方面加强推进,对已经设立的“网格驿站”要全部启用,切实惠及网格员和居民。坚持需求导向,在现有“网格驿站”设置基础上,充分结合城区人口密集、服务管理半径短、行业场所与居民区交错分布管理难度大等特点,适当加密设置数量,侧重加强和优化城区“网格驿站”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将“网格驿站”打造成综合展示网格工作、贴近群众心声、提供优质服务的窗口和亮点。对建设效果突出的,市综治中心将给予一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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