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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同龄同行”问政:
口才培训班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回复如下: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及其他艺术表演类等文化艺术类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不包括与升学考试相关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同意设立批准文件后,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其中,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市场主体等级工作的部门申请等级,取得营业执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并取得相关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后才能开展培训。按照《黑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由举办者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出设立申请。请您确定所开办的口才培训班是否属于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并咨询办学场所所在地文旅部门,按照办事指南办理。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拨打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咨询电话:0459-46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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