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liggggg”问政:
本人新考入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在庆市区内无住房。想咨询大庆市人才公寓或公租房申请条件,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
(资料图)
以下几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市区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
(二)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三)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或者居住证;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7年;
(三)个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四)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五)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者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
(六)在市区内无住房。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持有大庆市居住证;
(二)个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三)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四)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五)在市区内无住房。
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35周岁以下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及重点发展产业的青年职工,或者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或者居住证;
(二)个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三)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四)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五)在市区内无住房。
符合条件人群可以领取租赁补贴,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市区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一)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
(二)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三)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一)持有大庆市居住证;
(二)个人月平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三)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四)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五)在市区内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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