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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强对部分退役士兵待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黑退役军人发电〔2019〕25号)文件要求,现对审查符合发放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第五批第二次公示。
公示人员为符合发放条件的退役士兵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冒领、错发及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领取待安置期间补助费的人员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6295008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电话:6295017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6295180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日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我们将为您保密。
人员名单
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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