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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Xinhongjie521”问政:
你好、公积金贷款次数原来政策是还清后即可再贷,后来改成现在是2次、我觉得不够用、因为我目前就面临这个问题,结婚前自己买了一个单身公寓用了一次,然后后来结婚了换房子用了一次,现在面临备孕老人过来想换个更大的,然后公积金贷款就用不了、以前只要还清就可以贷,我觉得公积金贷款次数这个规定有点问题,因为公积金贷款也付利息,用几次都是付利息,而且现在利息也上浮了、余额20倍也可以接受、我也咨询过其他地方,都没有限制贷款的次数,只有大庆是这样的政策,现在疫情过去了,所有的经济刚刚复苏,国家都在调息提倡老百姓换房,咱们大庆公积金却限制次数,上阶段说二胎三胎家庭可以多贷,可次数没有了,贷多少还有意义吗,希望领导能反映一下这个问题、感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您的建议已经收到,按照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即公积金贷款系统中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允许再次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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