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这些行为属违法|世界今头条

2023-04-04 07:47:23


【资料图】

原标题: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定点医药机构未核验参保人医保凭证等属违法行为

4月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据介绍,市医保局结合本月起实施的《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系列活动。《省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对推进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化、体系化、法制化,有效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等都进行了详细规范。

《省条例》中,强化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督管理。明确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筹集、运行、经办、使用的监督管理。针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际中的突出问题,对参保单位缴费义务、税务部门征缴职责、基金运行管理预警、定点医药机构义务、基金使用监管稽核等方面,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作出规定。将国家新出台的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等改革措施写入《省条例》。

为及时结算和拨付医疗保障基金,《省条例》明确医保基金结算程序,解决定点医药机构与医药企业之间存在医保基金结算难、周期长的问题。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规定,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及时结算支付货款;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医疗保障基金预付工作,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为强化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加大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省条例》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规定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同时,规定医疗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省条例》还对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事前违规提醒、事中违规审核、事后违规线索筛查等做出规定。

《省条例》还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外的单位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协助他人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定点医药机构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或者未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或者将应当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转由参保人员承担等违法行为,依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强化法律震慑和责任追究。

接下来,市医保局将聚焦群防群治,强化社会监督,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意识。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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