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时快讯】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的通告

2023-04-04 14: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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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空气质量已持续转好,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解除预警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4月4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

特此通告。

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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