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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马蹄莲”问政:
我家新买一辆二手油气混动车,车上气罐到期要年检了。证件上登记单位是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人还是原车主。请问年检还是去高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吗?别的区的是否也可以?需要带什么资料?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如下:
您好,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回复:一、关于车用气瓶定期检验问题:使用单位应当前往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证书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二、关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变更问题: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第(4)项规定:车用气瓶应当在投人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8.3规定: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人使用前或者投人使用后 30 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 3.4、3.5 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具体情况,请拨打0459-6041955进行业务咨询。三、工作地点及时间 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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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热线:66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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