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新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最新安排 世界动态

2023-04-10 10:29:35

原标题:事关高新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最新安排→

高新区各参保单位注意


【资料图】

我市拟于5月16日至6月12日

开展失业保险一体化平台上线工作

期间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将暂停使用

具体排如下

高新区各参保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业务系统一体化平台上线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黑社险中心函【2023】13号)要求,我市拟定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2日开展失业保险一体化平台上线工作,期间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将暂停使用。为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平稳衔接,现就失业保险业务停办时间做出如下安排。

一、失业保险收缴业务

1.截止4月14日16:50,失业保险业务全部暂停办理,4月20日生成5月份收缴计划并传至税务。

2.5月4日-12日,企业密钥端和窗口经办只办理6月份人员新参保及减员业务。另外暂停办理单位新参保、个人补收补缴业务、异地转移等业务。6月份计划开机后在新系统生成。

3.新申请的跨省“转移接续联系函开具”和“转移接续联系函接收”业务于2023年4月6日起暂停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4.失业保险全部业务于2023年5月13日起暂停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失业保险待遇业务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业务于4月28日前网办及窗口受理的,在5月9日前完成发放。

于4月29日至开机前在窗口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业务(网办业务停止),在新系统上线后另行发放。

三、缴费及记账相关要求

(一)5月份失业保险失业缴费计划,请各企业于5月5日前完成税务缴费,5月5日后停止办理单位收缴业务。

(二)5月份以前办理的失业保险个人补收补缴及单位计划业务,未缴费的尽快到税务缴费,缴费未记账的必须在5月5日之前携带记账要件到高新社保308室记账。

要件:

1.失业单位计划业务需提供:银行划款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票据中应显示险种和欠费属期)。

2.失业个人补收补缴提供:银行划款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票据中应显示险种和欠费属期)、失业系统打印的个人补收通知单。

如以上收缴业务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缴费及记账,后果自行承担。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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