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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始申报
申报企业需满足四方面条件,申报审核流程要注意两方面内容
日前,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我市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要求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4月21日。
据了解,市工信局积极落实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首次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并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梯度培育。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迈出的第一步,希望全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此次申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曲忠宇介绍,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样需要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要满足四方面条件,一是在黑龙江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二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即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者满足一项直通条件即可(详见下表)。
申报审核流程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线上申报,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完整填写《黑龙江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二是线下提交材料,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局递交所需申报材料,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工信部门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企业提出的问题,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质量。企业如遇到申报问题,可咨询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电话:0459-6181190。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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