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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苞米杆”问政:
婚前在汇宏悦澜湾商贷买的房子,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现在结婚了,售楼处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可以办理2个人的名字吗?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按照连续性原则,不可以通过购房合同进行变更权利人,必须登记后由权利人办理婚后加名变更登记。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变更事宜请咨询住建部门。
婚后不动产证上加名字只需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就行。需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夫妻过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过户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登记费)
如果房屋存在抵押登记,还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公积金部门或银行)同意增加共有人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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