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规”来了:装修前要送交安全保证书——
(相关资料图)
装修“黄大锤”套上了“紧箍咒”
装修拆改承重墙,最高或可被罚款10万元
核心提示:让胡路区乘新二小区2-34号楼一楼居民家装修时砸掉了室内承重墙,装修被叫停。
据了解,《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于4月1日起实行,规定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房屋装修前将装修方案、图纸或者相关说明、房屋装修安全保证书送交物业服务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仅让胡路区住建部门3月份便接到辖区拆改承重墙投诉20起。提醒市民,拆改承重墙,不仅可能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还可能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不做“黄大锤”避免危及房屋安全
装修行业的业内人士赵先生告诉记者,随着一些楼盘建成年限增加,房屋二次装修的情况越来越多,如果都像“黄大锤”那样乱砸,势必危害房屋的安全。
赵先生表示,二次装修对房屋安全性的损害取决于许多因素,例如,装修工程的质量、所用材料的品质和施工方式的正确性等。
房屋在进行二次装修前,建议房主首先咨询专业的设计师或工程师,以便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结构改造。
如果需要进行大的结构改造,应选择专业的装修公司,一定要查看公司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执照。
此外,房主还应该确认装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总之,市民购买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应格外注意房屋的安全与稳定性,确保装修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筑标准和相关安全标准。
“新规”来了装修前要送交安全保证书
《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已于4月1日起实行。
按照该规定,房屋装修禁止擅自拆除或者改动房屋基础,以及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削弱房屋构件承载力;违法建设地下室、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增加房屋使用荷载;影响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等其他行为。
房屋装修确需拆除、改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或者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房屋装修前将装修方案、图纸或者相关说明、房屋装修安全保证书送交物业服务人;未选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违反本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送交或者报送房屋装修方案、图纸或者相关说明、房屋装修安全保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住建部门违规事件频发正大力宣传“新规”
随后,记者从让胡路区住建部门了解到,今年3月份,让胡路区住建部门受理的辖区居民装修拆改承重墙事件有20起。
该工作人员表示,拆改承重墙会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按照相关规定,居民装修拆改承重墙的,最高可能受到10万元罚款处罚。
如果对房屋安全造成危害的,还可能面临着相关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工作人员称,新的《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实行以来,住建部门正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市民进行普及和宣传,让人们依照规定在装修前向物业部门送交装修图纸和保证书等材料。无论是要求装修居民向物业送交材料,还是对未执行规定居民进行罚款,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安全,在确保自家房屋安全的同时,不给整栋建筑埋下安全隐患。
希望每一位想要装修新家的人都能依规办事,自觉给装修“黄大锤”套上“紧箍咒”,房屋的安全性也自然得到了保障。
文/摄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生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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