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开始报名!我省这些人员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热点在线

2023-06-13 13:35:34

原标题:6月15日开始报名!我省这些人员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6月12日

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


【资料图】

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客观题考试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3年第6号《公告》,现就黑龙江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我省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按照司法部统一工作部署,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我省未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区。

考试时间与方式

(一)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方式。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考区设置

全省设11个客观题考试考区。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仔细阅读司法部和黑龙江省报名公告及相关须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报名材料准备工作。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备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网上支付考试费

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21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锁定机位。报名人员需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操作。交费成功的,报名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并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交费或交费未成功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不能更改报名地。报名人员需要领取考试费收据的,可以在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票据开出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报名人员必须牢记登录密码,凭此查询报名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客观题考点选择方式

在我省报名参考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地,并到报名地所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省内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

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合格分数线

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我省放宽地区

户籍地在我省下列67个县(市、区)的人员,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其他事宜

(一)我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另行发布。

(二)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考试内容与科目等其他事宜请查阅司法部公告(点击阅读)。

(三)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四)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五)我省各考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具体事宜,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六)各地报名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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