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再降 基金销售转向“重回报”-速讯

2026-01-14 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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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继降低基金管理费、托管费,调降交易佣金费率后,公募基金的销售费率也下降了。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自2023年以来启动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正式收官。业内测算,《规定》落地后每年将为投资者降费约300亿元,加上前两个阶段的让利举措,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每年总让利达510亿元。

分类分层降费

据了解,公募基金的收费主要包括认/申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规定》着重解决认/申购费率水平相对偏高、赎回费收取机制设计复杂、销售服务费缺乏有效规制等突出问题,核心内容是调降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优化赎回安排,鼓励长期持有。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基金的特征设定差异化费率上限,实现精准施策。

根据《规定》,认/申购费率最高不得超过0.8%,直销渠道0收费。采用后端收费的,持有期大于一年免收费。

独立投资人汪先生告诉记者,此前认/申购费率上限是5%,扣除各种优惠、红包后,市场上收费一般在0%—1.5%之间。从上限来看,认/申购费率有较大调降,尤其是从基金公司直接购买的话,这一块费用就全省掉了。

赎回费方面,《规定》将现行四档赎回费率简化为三档,并要求全部计入基金财产。《规定》明确,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少于七日的基金份额,应当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持续持有期限满七日、少于三十日的,收取不低于1%;持续持有期限满三十日、少于一百八十日的,不低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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