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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丰电子(300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俊杰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锦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情况(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文件一致(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1)现场检查次数 0次(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截至2026年6月30日,7次(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项目 工作内容(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1)培训次数 不适用(2)培训日期 不适用(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等承诺相关方报告期内均正常履行承诺。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况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 葛俊杰 谢锦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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